北京市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京財企[2014]2494號)
(一)支持條件
1、 申請企業項目的中小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在北京市辦理工商注冊,依法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依法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企業法人,上年度海關統計進出口額低于4500萬美元;
。2)近三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記錄;
。3)具有從事國際市場開拓的專業人員,對開拓國際市場有明確的工作安排和市場開拓計劃;
(4)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2、申請企業項目的大型“雙自主”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 “雙自主”企業條件(見下面紅字);
(2)在北京市辦理工商注冊,依法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依法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企業法人,上年度海關統計進出口額高于4500萬美元;
(3)近三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記錄;
(4)具有從事國際市場開拓的專業人員,對開拓國際市場有明確的工作安排和市場開拓計劃;
(5)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雙自主”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同時擁有國內及出口市場(含港、澳、臺地區,下同)注冊商標;
2、同時擁有國內及出口市場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商標及專利持有人原則上應為申請支持資金的企業或企業在國內的全資控股的母公司;
3、獲得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中華老字號證書的企業。
(二)支持重點
1、優先支持企業境外參展、取得產品認證、境外商標注冊及境外專利申請等活動;
2、優先支持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東南亞和中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
3、優先支持擁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識產權的“雙自主”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活動;
4、優先支持近三年有進出口實績的外貿企業及有服務外包業績的服務外包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項目(需提供相關文件)。
(三)資金管理及使用標準
1、市場開拓資金對于符合支持內容且支出大于1萬元(含1萬元)的項目予以支持。
2、支持比例一般為支持內容所需金額的50%,拓展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東南亞和中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
3、每個企業項目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每個企業當年累計獲得市場開拓資金支持最多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雙自主”企業除外)。
(四)支持內容及標準 金額單位:元
序號 |
支持方向 |
最高支持比例 (%) |
最高限額(人民幣)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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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境外展覽、會議 |
展位費 |
50或70 |
30000/每個展位 |
只支持展位費,不支持企業注冊費和展位搭建費。 |
大型展品回運費 |
50或70 |
100000 |
大型展品回運費只支持單位體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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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費或注冊費 |
50或70 |
30000 |
支持企業參加境外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及文化創意等行業論壇、研討、技術交流會發生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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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study (案例分析) |
50或70 |
50000 |
支持服務外包企業參加境外技術交流會議發生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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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企業管理體系認證 |
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認證、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標準認證、職業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衛生管理體系認證等管理體系認證 |
50 |
50000 |
1.認證機構應經中國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可通過www.cnab.org.cn進行查詢)。 2.企業須在認證結束并取得相應認證證書的當年提交資金撥付申請。 3.不同的管理體系認證應分別申請。 4.只支持企業初次認證費、不支持咨詢費、培訓費。 |
三 |
產品認證 |
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認證、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認證、人力資源成熟度模型(PCMM)認證、信息安全管理認證、IT服務管理認證、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認證 |
50 |
300000 |
1.支持根據產品進口國的有關法規或合同要求進行的產品認證。 2.產品認證機構應具有產品認證資格。 3.產品認證須在認證結束并取得相應資質證書的年度申請資金支持。只支持認證費、認證過程中的檢測費。 4.不同的產品認證應分別申請。 5.不支持國家強制認證(如3C認證) |
其他產品認證 |
50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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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境外專利申請 |
發明專利 |
50或70 |
50000 |
1.專利申請項目是指中小企業通過巴黎公約或PCT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成員國提出的專利申請。 2.專利申請須在申請獲得通過并取得專利證書的當年申請資金支持。 3.只支持注冊費,不支持支付境內中介機構的代理費。不同類別的專利項目應分別申請。每個專利最多支持在5個國家的申請。 |
實用新型專利 |
50或7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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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設計專利 |
50或7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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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國際市場宣傳推介 |
宣傳材料的翻譯及制作 |
50 |
15000 |
1.宣傳材料至少具有一種外國文字或語音。 2.宣傳材料不少于2000份,宣傳視頻不少于5分鐘。 3.不支持產品外包裝、說明書的制作費。 4.宣傳材料和宣傳視頻應分別申請。 |
宣傳視頻的翻譯及制作 |
50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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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信息化建設 |
創建中小企業網站 |
50 |
50000 |
1. 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實施,應有助于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2.企業網站應具有較豐富的內容,至少有一種外國文字或語言,并定期更新。 3.企業信息管理系統是指開發外貿業務單證管理、客戶供應商管理、產品管理等外貿業務流程一體化的信息化管理項目。 4.企業網絡營銷活動是指企業在國內、國際有影響的互聯網網站進行廣告宣傳、商品營銷等活動。 5.為企業提供信息化建設活動的服務商,應是依法注冊、具有相應資質的法人企業。 6.創建企業網站和開發信息管理系統只支持一次性的建設開發費用,不支持后期維護、改版、升級等費用。不同的電子商務項目應分別申請。 |
租用外貿企業ERP云服務平臺 |
5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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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網絡營銷活動 |
5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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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企業信息管理系統等) |
5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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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境外廣告或商標注冊 |
境外廣告 |
50或70 |
50000 |
1.境外廣告只支持面向境外客戶的報刊、雜志廣告。 2.每個企業每種產品在一個國別(地區)只支持一次商標注冊費用,應在取得注冊證書的當年申請資金支持。 3.報刊雜志廣告需在樣品中注明廣告位置及相應中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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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商標注冊 |
50或7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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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國際市場考察、洽談 |
交通費 |
50或70 |
無 |
1.國際市場考察是指為全面了解和掌握國際市場商品銷售情況、建立和完善銷售渠道而對國際市場進行的商務考察或洽談活動,包括參加在境外舉辦各類展會的2個人的費用,不包括在境外的各類學習、觀光等活動。 2.每個國際市場考察項目支持出訪國家(地區)不超過2個、支持人數不超過2人。出訪一個國家(地區)支持的天數不超過6天,出訪兩個國家(地區)支持天數不超過8天。 3.交通費只支持國際航班的經濟艙費用,臨時購買的訪問國城市間交通費用不予支持。生活補貼(包括住宿費和伙食費)按國家規定的訪問國補助標準核算 |
生活補助 |
50或70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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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境外投(議)標 |
標書購置費 |
50或70 |
30000 |
1.只支持未中標企業開展的境外投(議)標活動。 2.境外投(議)標項目包括:成套設備和大型單機境外投(議)標、對外工程承包投(議)標和大宗商品采購投(議)標等。 3.標書購置費指企業從項目發標方直接購買標書所支出的費用;項目設計費指企業委托專門設計研究機構進行設計所支出的費用。 4.考察交通費與國際市場考察、洽談項目中的交通費核算方法相同。 5.境外投(議)標項目應在投(議)標工作結束的當年申請,同一個項目只能申請一次。 |
項目設計費 |
50或7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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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市場考察交通費 |
50或70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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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企業培訓 (團體項目) |
培訓會務費 |
50 |
40000 (50-99家企業) |
1.企業培訓項目只支持為提高北京地區中小企業國際競爭力,在本市組織的免費培訓,參加的中小企業不少于50家。 2.申請者只能是項目組織單位,支持費用主要包括培訓資料費、場地租賃費等,人均標準一般不超過200元,資料費不得超過會務費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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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000(100家企業以上) |
說明:按支持比例計算后的金額低于最高限額,以實際計算結果為準。
(轉自中小企業開拓資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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